最近工作中遇到几次仲裁检定,对于仲裁的前置工作和检定过程,一般都没有异议,都有章可循,但是关于检定完成之后应该怎么办,傻眼了,前来求助各位大大,问题如下:
检定工作完成之后给开什么证明?
1.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
个人感觉仲裁检定的话只是对该器具此次检定负责,而且在类型上应该属于使用中检验,允许误差跟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相比是放宽的,并且应该不包括有效期的说明,感觉不太对
2.简易情况说明?
这个是不是太不正式了?
鄙人有点什么仲裁证书的印象,但是找不到相关资料印证,有大大知道么?
一点胡思乱想,欢迎各位指证批评,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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