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6号,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中指出,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
这是不是就说明对于企业内部非强检的计量器具就可以自己进行校准?
JJF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对校准的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 在注释中也明确了,通常只把上述第一步认为是校准。
这是不是企业内部购买一个高精度的标准器,并送到当地法定机构进行检定,并取得合格证书后就可以当成测量标准来使用。
工作中,企业内部自己制定相应的管理及操作管理程序,在相同的条件下完成测量标准与被测仪表之间示值的关系就可以了。
这样执行在实际的工作中有什么不妥吗?违反相关法规吗?如果有违反,那违反了哪些法规呢?
求各位大神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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