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的意见(1)
说明:有下划线的是原文。
总观点:测量分为两类,基础测量,统计测量。
1 基础测量(经典测量,常量测量),着眼点是求得量值,讲究测量仪器误差。基础测量的条件是量的变化量远远小于测量仪器误差。真值、误差、准确度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概念。
2 统计测量(变量测量)着眼点是被测量和被测量的变化量。统计测量的条件是测量仪器误差远远小于被测量的变化。表征量是偏差和偏差范围。
3 经典测量与统计测量的混合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物理量变化与测量仪器误差共同起作用,如物理常数的测量,基准的测量。这时可用不确定度。
2.21 量的真值 简称真值
与量的定义一致的量值。
“与量的定义一致的量值”,费解。这里“量的定义”如果是指“可用一个数和一个参照对象表示大小的现象、物体或物质的属性”(原文2.1),则等于说是量就是真值,这当然不对;如果是指量保持单一值的条件,这是不确定度论为否定真值概念而强加的,这要求每个提到真值的地方,都要先对那个量作一番定义,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况且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细节足够的定义是没有的。长度就是多少米,重量就是多少千克,对被测的量下定义是画蛇添足。
建议把真值定义为“量的真值就是量的准确值。” 并说明真值概念是基础测量条件下的概念,在统计测量的条件下,真值蜕变为量值,“真”字失去称谓的必要性。这样,在哲学、物理、应用各层面上讲得通、用得上。
注:1. 在描述测量的误差方法中,认为真值是惟一的,实际上是未知的。不确定度方法中认为,由于真值的定义细节之固有不完善,不存在单个真值,只存在与定义一致的一组真值,然而,这一组值,从原理上和实际上,是未知的。还有一些方法认为,免去真值的概念,而依靠测量结果计量兼容性的概念以评定其有效性。2. 在基本常量的特殊情况下,量可被认为具有一个单一真值。3. 当被测量定义的不确定度与测量不确定度的其它分量相比可忽略时,认为被测量可用“实际唯一”的量值表示。这就是GUM采用的方法,其中“真”字被认为多余。
这三个注,显然是从VIM2008版翻译来的。第一条,或者基于哲学观点或者出于政治考虑,煞费苦心地翻译错。原文的两个unknowable,明明是“不可知的”,却译成 “未知的”。真值不可知,是不确定度论否定经典测量学的基本立论点。我们当然要反对,不该写进我国的标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认为:世上只有尚未认识的事物,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否定“真值是不可知的”是应该的。应该鲜明表态。而改个词,不解决问题,“未知”二字在此处不伦不类。第1段应删。第2第3两段同VIM以前观点比,有重大进步,毕竟承认了在某些条件下真值的存在。但我们认为在基础测量条件下,真值有普遍意义,这两条也不必写入。
4.5 测量误差 简称误差 测得的量值减去参考量值。
误差是“测得的量值减去参考量值”这句话有歧义(参考量值是什么,期望值、要求值、标称值还是真值),歪曲了经典测量学的原意。测得值减真值是误差元,误差元的范围是误差范围。误差元只在误差分析中用,通常所称的误差,指的是误差范围,在涉及测量结果和测量仪器性能时,都是指误差范围。不确定度论把误差范围单指为误差元,这是歪曲。标准的误差是标准的标称值与标准的真值之差。通常给出的标准的误差是标准的误差范围。
建议改为“测得值与真值的差距。测得值减真值是误差元,当涉及测量的准确性和测量仪器指标时指误差范围。”
注:1. 测量误差的概念在以下两种情况均可使用:① 当涉及存在单个参考量值时,如用测量不确定度可忽略的测量标准进行校准,或如果约定量值是给定的,这种情况测量误差是已知的。② 如果假设被测量使用唯一的真值或范围可忽略的一组真值表征,这种情况测量误差是未知的。2. 不应将测量误差与产生的错误或过失相混淆。
注1同VIM此前各版本比有很大进步,毕竟承认了误差在某些条件下的可用性。①用标准校准,误差可知,等于承认我们的检定业务,可求误差。②费解,说误差概念可使用,又说误差不能知道,自相矛盾。(error is not known,误差不能被知道。)注2是废话,标准是对行业内制定的,不可能有此误解。二注都应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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