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差与不确定度对象不同说不成立
史锦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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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术讨论中,多次听到关于两个参数不同的说法。
不少人认为不确定度与误差不同,但不是对象不同,而认为是对同一特性的描述方法、表达方法不同。规矩湾锦苑先生有一套自己的主张,那就是误差与不确定度描述的对象不同,是两个参数。
规矩湾锦苑先生认为“误差与不确定度是两个不同参数”。他说过几遍的重量与体积的例子,这次他又说了一遍,可见很能代表他的观点:
“这就像评定一个物体的物质含量多少也有体积和重量两个参数,一个是体积,另一个是重量,尽管体积越大重量越大,重量越大体积也会越大,但体积永远都不能和重量画等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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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比喻的话,我也有个比喻。
物质量的多少,物理学中有“质量”一词,日常生活中有“重量”一词。
重量与质量是两个参数,还是一个参数,在历史上长期纠缠不清。
《新华字典》、《新华词典》、《现代汉语词典》(2002版)《计量知识手册》(1986版)都把重量解释为“物体重量是物体受地心的引力”,即是mg。这是重量与质量不同说。
国务院关于单位制的命令,1958年命令和1984年命令都明确:重量是质量的俗称,重量与质量表明的是同一物质特性,都是m。我在80年代发表“关于重量就是质量的答辩”一文时说:“重量与质量概念的混淆有国际性,感谢我国计量专家与计量领导部门澄清了这个概念”,此文在网上转载时,有一位网友告诉我:“重量就是质量”是国际计量大会的决议。于是我才知,是我见闻局限,高估了我国的计量专家。原来,混淆有国际性,澄清也来自国际性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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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见到计量规范《JJF 1181-2007 衡器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内称:
“物体的重量是由于地心引力作用的结果。因而重量是一种与力具有相同性质的量。也可以称为重力,其大小为该物体的质量与物体所在地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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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的此项规范,比国务院1084年命令晚23年,比国务院1958年命令晚49年,竟还公然说重量是重力。瞪着眼睛说错话,而且编者是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专家。可见,概念的统一,真难!
字典词典出错,也难怪,因为许多人读书时,教科书是那样写的。但错了,就是错了,没法掩盖。但是,国务院明令说重量是质量的俗称后,计量规范还要把重量说成是重力,太不应该了。不仅是违背国家规定,而且是极明显的错误。衡器是质量测量工具,衡器的市场应用是“称重”,是测量重量,因此,重量必然是质量,不可能是重力。况且,称重的结果的单位是千克(公斤)、克或吨,而不是牛(顿)。衡器称量得到的是重量,也就是质量。能测重力的是拉力机,而不是衡器,典型的衡器——天平、杆秤,测量不了重力,重力加速度g 在测量中消掉了。在电子秤的测量中,重力加速度g起作用,但给出结果是单位为千克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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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回本题。
测量的目的是求得被测量的实际值、客观值,经典测量学称为真值。真值是可知的。这是根本点。由于测量仪器有误差,测量得到的值,即测得值,与真值有差异。测得值与真值的差距是误差。测得值减真值是误差元,误差元的绝对值的最大可能值,是误差范围。误差范围是测量仪器性能的指标,也是标准的性能指标。误差范围又叫准确度,是测量的水平、也是计量的水平。
人们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得到测得值,同时也知道了测得值的误差范围,因为测量仪器必须满足其指标(计量法保证)。测得值加减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就是测量结果。条件仅是正常操作、满足仪器的使用条件(主要是温度),并在计量后的允许使用期内。再说一遍:测量得到测得值,必然是已知误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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