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同: 1. 传统误差理论不存在童教授所说的“悖论”;
2. 误差定义的最新“改善”(“参考”替“真”)改的不善。
但以为: “不确定度”概念提出之前(以及之后的相当长时间,包括当前还在流行的一些“误差理论”著述),“误差理论”的有关表述是有“缺陷”的——常用“误差”一词指代“可能的误差范围(宽度)或极限误差”,极易引起“概念”上的混乱! 童教授所说的“悖论”正是从如此表述的字面所得。...... 在测量刚完成、报告测量结果之时,“测量误差”及“真值”的确都是未知的(或谓“不确定的”)! 但正如史先生所言,一个有效的“测量”,其“测量误差”的“可能范围(宽度)”是受到系统性的控制的, 在测量完成之时应该是已经获得了这个“可能范围(宽度)”——传统误差理论的大部分“技术”工作正是论述如何获得这个“可能范围(宽度)”!....有了【“测量误差”的“可能范围(宽度)”】及“测得值”,就可得到【“真值”的“可能范围”】。
将“传统”表述中实意为“可能的误差范围(宽度)”的“误差”一词替换为“不确定度”,“悖论”的字面依据便不存在了。{“不确定度”应用的另一个"进步"意义就是明确了一个非100%的“包含概率”。原来实意为“可能的误差范围(宽度)”之“误差”的“包含概率”是不明说的——让人隐约感觉是那个本不应该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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