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标指导中介绍,填写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这一栏时
1.若在检定或校准中直接采用该仪表或量具的示值或标称值,即不加修正值使用,则填写该仪表或量具的最大允许误差.
2.若在检定或校准中,该仪表或量具需要加修正值使用,即采用其实际值,则填写该修正值的不确定度。
3.若该仪表或量具有准确度等级和(或)级别的规定,则也可以填写该仪表或量具的等别和(或)级别。使用等别,相当于用不确定度来表示,使用级别,相当于用最大允许误差表示。
那么我的问题是,以分流器0.1级为例吧,MPEV为0.1%,其标称值为100毫欧,校准结果是,电阻值100.01毫欧,不确定度为0.02%.在后续,我使用此分流器做为标准件校准电源电流时,如果我使用此分流器的实测值100.01毫欧。按2中,我是否只需要写它的不确定度为0.02%。那么在后面,评定校准电源电流时,考虑此分流器引入的不确定度时,日否只需要这0.02%呢?是否无需考虑MPEV 0.1%?
由于100.01毫欧,以及0.02%,都是几个月前的校准结果,那么在几个月后的校准电源电流时,由于稳定性原因,这个2中的情况,是否根本无法得知,使用时的实际值?
还有3中提到的使用等别,相当于用不确定度来表示,使用级别,相当于用最大允许误差表示。请问是什么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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