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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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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鑫 发布于: 2016-8-22 22:30 3941 次浏览 11 位用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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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dzlqsq 发表于 2016-8-23 02:35:42
补充:
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

(1999年1月20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199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公平交易,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国务院授权,现决定将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等4项5种工作计量器具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见附件)。
     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1.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2.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
    3.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
    4.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

国质检量[2001]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务院授权,现决定将燃气加气机、热能表2项2种计量器具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经过此次调整,《目录》总计61项118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和国务院的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将随着法制计量工作的需要,对《目录》进行调整。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其《目录》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附件: 新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00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新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1、燃气加气机:燃气加气机;
2、热能表:热能表。


[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7-8-7 18: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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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nshukwrd 发表于 2016-8-23 02: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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