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这篇文章,不是学术文章(学术文章要有作者的新见解),而是一篇科普文章。当然,科普文章也要认真负责任。此文所讲道理是正确的,不能改,这不是时间多长的问题,而是科学是非的问题。
说“重量就是质量”根据有三条。
1 国务院关于计量的两个命令。1959年命令和1984年命令,明确规定重量就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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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符合科学道理
(1)质量的单位是千克,重量的单位也是千克。而重力的单位是牛顿。重量与质量单位相同,重量是质量。重量与重力单位不同,重量的单位不是牛顿,重量不可能是重力。
(2)天平称得的是质量,没人怀疑。杆秤、杠杆式台秤称重时,靠重力平衡,似乎称得的是重力,其实,重力加速度出现在等式两边,消掉了,因此称重是被测物体的质量与砝码(秤砣是五等砝码,相当现在的M等级)质量的比较,称得的结果就是质量。人们在历史上与生活中把杆秤与台秤称得的结果,就叫做“重量”,因此,在历史上、在人民生活中,称说重量,指的就是质量。现代兴起的电子秤、以及应用不多的弹簧秤,本质是重力作用,但定标时必须换算成重量单位“千克”而不能用“牛”。因此,电子秤、弹簧秤的示值也是重量。但与本地加速度有关,因此,精密电子秤有场所高度修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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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符合人民习惯。大家都按重量来表示米、面、肉、菜的多少;这是“重量是质量”的社会基础,神人也改不了,况且也不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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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先生引为根据的《JJF1181-2007》,发布者是国家质检总局,而责任解释者是“衡器委员会”,从级别上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低几个量级,不足为凭。公民要服从国务院。至于那项规范为什么要对抗国务院命令,我认为不是因为胆子大,而是水平低。主起草人是国家计量院的。我在那里工作过十年,深知那里不乏有真才实学的专家,但“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者也大有人在。有国务院明令而不遵守,就该谴责。先生把错误的东西当经典,也该注意提高自己的识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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