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特信计量检测服务平台_计量管理软件

快捷导航
计量基础
收藏本版 |订阅

计量基础 今日: 0|主题: 1927|排名: 2 

发新帖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论“计量是统计测量”...

[复制链接]
wangwu 发布于: 2016-8-18 19:29 2266 次浏览 13 位用户参与讨论
跳转到指定楼层
11#
2支棒棒糖 发表于 2016-8-18 23:51:25
-
                     关于“计量是统计测量”的答辩(1)               
-
                                                                                                                                          史锦顺      
-
       都成说规矩湾的帖子一半问错了,把质疑变成了证实。无奈,规矩湾不解都成的意思,又说了一遍,还是帮史锦顺说话。史锦顺就只好偷着乐——反对我的观点,却在论述我的说法是正确的。我坐享其成了。
-
       规矩湾说
       用量块测量百分表的示值误差,因量块按等使用,使用的是实际值“名义值+偏差(相当于修正值)”,因此量块的误差Δ(手段)将小于1μm→0。 被测量(百分表的示值误差)的变化Δ(对象)将可能相当大(规程规定示值重复性3μm或示值漂移一个分辨力10μm),明显大于Δ(手段),而不满足公式(2) Δ(对象)<<Δ(手段),这个测量还能够说是“基础测量”吗?同样类似于这样的例子也很多,因此由公式(2)断定某项测量属于基础测量也需慎重。   
-
      【史评】         
       检定百分表,标准是量块。量块是手段,Δ(手段) 很小,百分表是对象,Δ(对象)相当大。Δ(手段)<<Δ(对象),满足公式(1),是统计测量,而不是基础测量。
       规矩湾说:用量块检定百分表,不满足条件(2),不是基础测量;说法正确。
       用量块检定百分表,不满足条件(2),不是基础测量;不满足条件(2),而满足条件(1),因此,用量块检定百分表是统计测量。老史的论题是“计量是统计测量”,该项计量是统计测量,这是证明老史论点成立的一个实例。在计量中,类似的实例很多。这大量的实例都证明老史的“计量是统计测量”的判断成立。
-
       用量块、砝码检定测量仪器,或用标准测量仪器检定一般测量仪器,Δ(手段)<<Δ(对象),满足判别公式(1)是统计测量,这一点,应该容易达成共识。难点是:检定量块、检定砝码,还能说是统计测量吗?理解这个问题,老史费了几个月的时间,才完成一次认识上的飞跃。此点都成质疑在前,有又几位有同样的质疑,老史绝不回避要害问题,一定答复。只是话要长些,几乎与我整个学术活动史有关。我将努力交一份经得住历史考验的答卷。因手头在写关于两个西格玛的文章,过些日子才能回复质疑者们。只想先交代一句:老史是胸有成竹的。要仔细研究老史的文章,才能提出有分量的质疑。一棵小草,一踩便倒;扳倒一棵树,就得有足够的力气。六年北大的熏陶,十年国家计量院的磨砺,五十二年的理论创新、学术论战的历史,与八位院士的争辩,与几十位教授级学者的切磋与探讨,练就的是辨别是非的识别能力、不畏权威的置疑精神、不断提出新见解、新理论乃至新学说的勇气。我这里自我表白一通,目的是吸引网友,都来看看老史这篇有新意的文章,对还是不对。不论赞成还是反对,都该认真想一想。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darny 发表于 2016-8-18 23:56:54
  史老师说:若着眼点是对象的问题,表征量归属于对象,称为统计测量。统计测量的条件是:Δ(手段)<<Δ(对象)   (1)
  用光学计检定光滑量规,光滑量规是实物量具被测量的变化Δ(对象)→0,光学计的误差Δ(手段) 将大于Δ(对象),而不满足公式(1) Δ(手段)<<Δ(对象),这个检定(史老师说的计量)还能够说是“统计测量”吗?计量检定和校准活动中类似于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因此用公式(1)断定“计量是统计测量”需要慎重。
  史老师还说:若着眼点是手段的问题,表征量归属于手段,称为基础测量。基础测量的条件是:Δ(对象)<<Δ(手段)  (2)
  用量块测量百分表的示值误差,量块的误差Δ(手段)→0, 被测量百分表的示值误差变化Δ(对象)将大于Δ(手段),而不满足公式(2) Δ(对象)<<Δ(手段),这个测量还能够说是“基础测量”吗?同样类似于这样的例子也很多,因此由公式(2)断定某项测量属于基础测量也需慎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一条龙 发表于 2016-8-18 23:57:39
您前半部分关于统计测量的反驳是对的,但是后半部分关于基础测量的反驳是错误的。请再斟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3266364gxf 发表于 2016-8-19 00:17:47
你自称“晚辈”,得知你年轻,我好生羡慕。
        两次发问,理直气壮,颇有质疑精神。
        关于“两类测量”的划分与“两个西格玛”的区分,哪个分量重的问题,我和你有不同的认识。我认为后者更重要,因为这涉及测量计量工作的具体的操作、具体的数据处理方法。你说对两个西格玛的处理已经解决得很好,这表明你在这个问题上,多点迷信,少点质疑精神。我正在写一篇继续探讨两个西格玛区分的文章,几天内可挂出。请你批评。我的两类测量划分的提法,主要是为了便于区分两个西格玛。也有一些其他应用,如判别该不该剔除异常数据以及该如何选取测量仪器等。
       其实你还没进入赞成还是反对两类测量划分这个本质问题,仅仅是在舞弄“以其矛攻其盾”这种逻辑武器。请你注意,我给出的条件(1)是普适的,可以用于测量,也可以用于计量;而仅仅在测量(认知量值)的情况下,才可以蜕化为条件(4).计量时的对象与手段,与测量时的对象与手段截然不同。不能用条件(4)来处理计量的类别划分问题。计量时的手段问题必须远远小于对象的问题,所以我才判断计量是统计测量。这是符合条件(1)的,并没有逻辑错误。你用测量之矛,攻计量之盾,是因为你把两类测量划分的不同条件下的不同标准弄混了。一个是普适条件,一个是特定条件,我在文章中是交代过的。你大概没注意,请你再仔细看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耐特信计量检测服务平台_计量管理软件  

Copyright © 2001-2016 Nets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Netson ( 粤ICP备14061212号-1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