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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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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peng 发布于: 2016-8-18 17:11 3844 次浏览 16 位用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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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dzlqsq 发表于 2016-8-18 20:43:51
崔先生对现行“测量不确定度”(定义4-5)的“含义解读1)、2)”是符合大部分人认识的解读。本人以为,“含义解读1)”情形下的那个“不确定度”或宜称之为“量值不确定度”,内含“表征测量误差分散性”的“测量不确定度”;“含义解读2)”情形下的“不确定度”是名副其实的“测量不确定度”。

崔先生定义了“A”、“B”类不确定度,用“B”类不确定度表达“系统误差”的“分散性”,虽然有违当前的“教条”【似有明文‘教导’:“测量不确定度”本身不分类别,分类的只是“评估方法”】,但是贴合计量测试实际的作为,赞成适当微调说辞后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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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蔡春晖 发表于 2016-8-18 20:48:53
谢谢您的建议!书出了以后,也赠送您一本,请您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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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流氓插件 发表于 2016-8-18 20:53:00
1.您有保持自己观点的权力。2.建议您多参考国外关于不确定度的标准和规范,而不仅仅是国内的。
3.您所谓的区间半宽实际上也是可以分类的,例如95%的区间半宽;99%的区间半宽,只要您愿意,您可以任意分。
4.不确定度存在的问题是不确定度理论自身不完备导致的,与推动者、研究者无关。
5.不确定度本质上是个数学问题,因此只有从数学上进行逻辑严密的理论推导才具有说服力。
6.我碰到一些专家,说就是有分布就是有分布,你问他为什么有分布,说不出来,因此只拿结论说事会走偏的。
7.自从研究不确定度以来,我尽量不在文字上纠缠,只以公式和推导说话。
8.如果连不确定度的传播公式怎么来的都讲不清楚,A、B类评定方法的结论为什么要合成都讲不清楚的话,不确定度理论显得就苍白了许多。
9.非常赞赏您维护不确定度理论的态度,我也如同您一样维护不确定度,但是公式会说话,推导会说话。不是说误差法就一无是处,也不是说不确定度就能包打天下,总有优缺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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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wsm123123 发表于 2016-8-18 21:01:53
把系统误差的定义发过来看一下。“系统误差又叫做规律误差。它是在一定的测量条件下,对同一个被测尺寸进行多次重复测量时,误差值的大小和符号(正值或负值)保持不变;或者在条件变化时,按一定规律变化的误差。前者称为定值系统误差,后者称为变值系统误差。”看了后半句可知,系统误差并非一定是定值。恒定的系统误差完全可以通过引入修正值消除,变化有规律的系统误差可以通过修正系数修正。再剩下的那一点点未知的系统误差,大小方向都无法确定,变化也是未知的,按随机的处理足矣。为什么说足矣,我们目前按方和根合成的不确定度的包含概率,已经达到95%,足够了。再说天下没有100%能确定的事,一味的增大冗余量只会造成测量仪器的浪费。除非是要发射火箭卫星之类的高风险项目,否则冗余量搞那么大,实在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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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光头人1 发表于 2016-8-18 21:02:38
热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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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cy4080 发表于 2016-8-18 21:44:43
谢谢您对该问题的关心,出版之后也送你一本,敬请斧正。
1.个人认为,就目前定义而言,测量不确定度是"根据所用到的信息,表征赋予被测量量值分散性的非负参数。” 因此凡是能够"根据所用到的信息,表征赋予被测量量值分散性的非负参数"都可以称为测量不确定度,所以其表现形式不会就局限于您所说的那种。因此您所谓的无法分类实际上也说不通。
2.历史上GUM及相关文献均曾经给出过“A类标准不确定度”和“B类标准不确定度”的定义,因此不是说不能分,而是说如何理解的问题。
3.历史上不确定度的定义也是变化的。
4.从根本上而言,误差理论与不确定度理论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要攀登珠穆朗玛峰,一个走南线,一个走北线而已。
5.如果您看过《测量误差与不确定度数学原理》这本书,您就知道在复杂测量模型中”A类标准不确定度“对应的是真值、输入量系统误差与随机误差的综合效应;”B“类标准不确定度对应的是输入量系统误差与随机误差的另一种综合效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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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gxf3266364 发表于 2016-8-18 21:50:48
  我认为5个定义,“4-5不确定度”是最基本的,其它都是在这个定义基础上的延伸。崔老师的5个术语定义4-5、4-3、4-4都是没问题的,也是符合标准说法的。但4-1、4-2的“A类标准不确定度”和“B类标准不确定度”的定义的确值得商榷。根据4-5不确定度的定义,它就是被测量真值可能存在区间的半宽,一个区间的“半宽度”是无法再分类的,因此测量不确定度是无法分类的,只是在估计这个半宽度使用了AB两种不同的方法,估计出的不确定度都是同一个东西,都是用标准差表示大小。因此不宜定义A类和B类不确定度,可以用注的形式简称不确定度的A类评定和B类评定为A类和B类不确定度。崔老师很明确地将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和不确定度的分类一刀劈开,提出了A类不确定度可以用B类评定方法,B类不确定度也可以用A类评定方法得到,恐与不确定度的定义相悖,难以获得业内大多数人的认同。
  就崔老师定义的A类和B类不确定度与不确定度的A类评定和B类评定明显存在着偏差,我觉得还是有与误差分析理论的随机误差、系统误差相混淆的嫌疑。例如,不确定度的B类评定定义只不过是用有用信息估计不确定度的方法,这种估计取决于信息,信息有可能是随机效应的信息,也有可能是系统效应的信息,并非仅仅是“最终被测量对应的系统误差分布的标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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