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3# 潘磊
GB/T 27025—2008 idt ISO/IEC l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规定:“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第5.6.3.3条也规定:“期间核查—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日程对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进行核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
选择核查标准的一般原则:
(1)核查标准应具有需核查的参数和量值,能由被核查仪器、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测量;
(2)核查标准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某些仪器的核查还要求核查标准具有足够的分辨力和良好的重复性,以便核查时能观察到被核查仪器及计量标准的变化;
(3)必要时,核查标准应可以提供指示,以便再次使用时可以重复前次核查实验时的条件,例如环规使用刻线标示使用直径的方向;
(4)由于期间核查是本实验室自己进行的工作,不必送往其他实验室,因此核查标准可以不考虑便携和搬运问题;
(5)核查标准主要是用来观察测量结果的变化,因此不一定要求其提供的量值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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