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特信计量检测服务平台_计量管理软件

快捷导航
计量基础
收藏本版 |订阅

计量基础 今日: 0|主题: 1927|排名: 2 

发新帖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复制链接]
CCH 发布于: 2016-8-18 20:22 2684 次浏览 5 位用户参与讨论
跳转到指定楼层
在《中国计量》杂志2009年第3期中,《关于计量标准的稳定性的有关说明》一文中提到:“计量标准通常由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组成,因此,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应包括计量标准器的稳定性和配套设备的稳定性。......稳定性测量的前提是必须存在可以作为核查标准的稳定的被测对象。当计量标准不存在量值稳定的核查标准时,是不可能进行稳定性考核的,......”“在计量标准考核中,核查标准的选择大体上可以按下述几种情况分别处理:1.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是实物量具...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进行稳定性考核...2.计量标准仅由实物量具组成而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为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必进行稳定性考核。但《规范》要求画出计量标准器所提供的标准量值随时间变化的曲线...3.计量标准和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均为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如果对于该被测参数来说,不存在可以作为核查标准的实物量具,可以不作稳定性考核。”
我负责的是F1级砝码标准,砝码应当属于实物量具,配套设备有天平,天平应当属于非实物量具,那么我应该根据第一种情况处理还是第二种情况处理?如果按第一种情况处理,我专门寻找一个量值稳定的砝码(不一定为F1级)作为核查标准,每年用F1级砝码标准装置对此砝码进行一组N次的重复测量,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以相邻两年的测量结果之差作为该时间段内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即可。而按第二种情况处理的话,则可以不必进行稳定性考核,只要画出计量标准器的稳定性曲线即可。
我同事负责的是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压力表应该属于非实物量具,是不是应该按第三种情况,完全可以不作每年的稳定性考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已有5人评论

沙发
tgboler 发表于 2016-8-18 21:20:28
简单说,做不做稳定性考核主要是看有没有稳定的核查标准,如果有的话,就要做稳定性考核,如果没有稳定的核查标准就可以不做;另外,画稳定性曲线只是稳定性考核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要比填表的方式更科学,实用性也更强些,为从曲线的趋势上可以推断出稳定性未来大概的趋向。
另外,我认为砝码标准的核查标准应该是天平吧,这样的话是存在稳定的核查标准的,所以应该做稳定性考核的。精密压力表的核查标准应该是一般压力表,也应该做稳定性考核的。再举一例说明,在检定加油机的标准中,就没有一个稳定的核查标准,因为加油机是每天都要在现场用的,其性能的变化也会很大的,所以就可以不用做稳定性考核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威风凛凛 发表于 2016-8-18 21:22:17
稳定性和重复性的区别。。网本质上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cy4080 发表于 2016-8-18 21:31:44
“我觉得天平和压力表应该都是属于非实物量具一类的,其量值是不够稳定且不能作为核查标准”。我也是这样理解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redfree 发表于 2016-8-18 22:08:49
感谢楼上的解释。
但是在《关于计量标准的稳定性的有关说明》一文中关于用于稳定性考核的核查标准的选择的一段话中提到:“实物量具是测量仪器中特定的一类。其特点是它们本身能提供一个或多个标准量值,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其形态不能发生变化。...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则不然,首先它们本身并不提供标准量值,实际上这类测量仪器的示值都是用实物量具通过校准得到的。此外,使用过程中这类仪器的形态一般会发生变化(例如指针的偏转、测头的移动等),...”
所以我觉得天平和压力表应该都是属于非实物量具一类的,其量值是不够稳定且不能作为核查标准的。不知道对不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everloses 发表于 2016-8-18 23:31:17
我认为作者的观点有点偏激,尤其是第3条,期间核查(主要参数是被核查件的稳定性)的方法有很多,使用实物量具作为核查标准只是其中的一种,还可以采用多台套设备比对、两台套设备比对、实验室间比对,标准物质法,自带标样法等。对精密压力表来说,可采用多台套或两台套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耐特信计量检测服务平台_计量管理软件  

Copyright © 2001-2016 Nets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Netson ( 粤ICP备14061212号-1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