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各位: 我所原有单相电能表检定装置这一标准,现在新增加了一台多相电能表检定装置,按照《1033-2008》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和不确定度等都改变了,需要按照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切计量标准名称改为《电能表检定装置》,但是按照《1069-2007》,由于计量标准的检定项目超出了原来的计量授权证书范围,需要扩项。那么是
一、先申请计量标准考核,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后再进行扩项申请,进而更改计量授权证书的授权范围。还是
二、直接申请扩项考核?如果是直接申请扩项考核,是不是也要将计量标准考核的资料一并提交送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