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简称法定单位)是以国际单位制单位为基础,同时选用了一些非国际单位制的单位构成的。法定单位的使用方法以本文件为准。
2.国际单位制是在米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单位制。其国际简称为SI。国际单位制包括SI单位、SI词头和SI单位的十进倍数与分数单位三部分。
按照国际上规定,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辅助单位、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以及直接由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系数为1)都称之为SI单位。它们有主单位的含义,并构成一贯单位制。
3.国际上规定的表示倍数和分数单位的16个词头,称为SI词头。它们用于构成SI单位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但不得单独使用。质量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由SI词头加在“克”前构成。
4.本文件涉及的法定单位符号(简称符号),系指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命令中规定的符号,适用于我国各民族文字。
5.把法定单位名称中方括号里的字省略即成为其简称。没有方括号的名称,全称与简称相同。简称可在不致引起混淆的场合下使用。
二、法定单位的名称
6.组合单位的中文名称与其符号表示的顺序一致。符号中的乘号没有对应的名称,除号的对应名称为“每”字,无论分母中有几个单位,“每”字只出现一次。
例如:比热容单位的符号是J/(kg?K),其单位名称是“焦耳每千克开尔文”而不是“每千克开尔文焦耳”或“焦耳每千克每开尔文”。
7.乘方形式的单位名称,其顺序应是指数名称在前,单位名称在后。相应的指数名称由数字加“次方”二字而成。
例如:断面惯性矩的单位m4的名称为“四次方米”。
8.如果长度的2次和3次幂是表示面积和体积,则相应的指数名称为“平方”和 “立方”,并置于长度单位之前,否则应称为“二次方”和“三次方”。
例如:体积单位dm3的名称是“立方分米”,而断面系数单位m3的名称是“三次方米”。
9.书写单位名称时不加任何表示乘或除的符号或其它符号。
例如:电阻率单位Ω?m的名称为“欧姆米”,而不是“欧姆?米”、“欧姆一米”,“[欧姆][米]”等。
例如:密度单位 kg/m3的名称为“千克每立方米”而不是“千克/立方米”。
三、法定单位和词头的符号
10.在初中、小学课本和普通书刊中有必要时,可将单位的简称(包括带词头的单位简称)作为符号使用,这样的符号称为“中文符号”。
11.法定单位和词头的符号,不论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一律用正体,不附省略点,且无复数形式。
12.单位符号的字母一般用小写体,若单位名称来源于人名,则其符号的第一个字母用大写体。
例如:时间单位“秒”的符号是s。
例如:压力、压强的单位“帕斯卡”的符号是Pa。
13.词头符号的字母当其所表示的因数小于106时一律用小写体,大于或等于106时用大写体。
14.由两个以上单位相乘构成的组合单位,其符号有下列两种形式:
N ? m
N m
若组合单位符号中某单位的符号同时又是某词头的符号,并有可能发生混淆时,则应尽量将它置于右侧。
例如:力矩单位“牛顿米”的符号应写成Nm,而不宜写成mN,以免误解为“毫牛顿”。
15.由两个以上单位相乘所构成的组合单位,其中文符号只用一种形式,即用居中圆点代表乘号。
例如:动力粘度单位“帕斯卡秒”的中文符号是“帕?秒”而不是“帕秒”、“〔帕〕〔秒〕”、“帕?〔秒〕”、 “帕-秒”、“(帕)(秒)”、“帕斯卡?秒”等。
16.由两个以上单位相除所构成的组合单位,其符号可用下列三种形式之一:
kg/m3
kg?m-3
kgm-3
当可能发生误解时,应尽量用居中圆点或斜线(/) 的形式。
例如:速度单位“米每秒”的法定符号用m?s-1或m/s,而不宜用ms-1 ,以免误解为“每毫秒”。
17.由两个以上单位相除所构成的组合单位,其中文符号可采用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千克/米3
千克?米-3
18.在进行运算时,组合单位中的除号可用水平横线表示。
例如:速度单位可以写成 或 。
19.分子无量纲而分母有量纲的组合单位即分子为1的组合单位的符号,一般不用分式而用负数幂的形式。
例如:波数单位的符号是m-1,一般不用1/m。
20.在用斜线表示相除时,单位符号的分子和分母都与斜线处于同一行内。当分母中包含两个以上单位符号时,整个分母一般应加圆括号。在一个组合单位的符号中,除加括号避免混淆外,斜线不得多于一条。
例如:热导率单位的符号是W/(K·m),而不是W/(K·m)或W/K/m。
21.词头的符号和单位的符号之间不得有间隙,也不加表示相乘的任何符号。
22.单位和词头的符号应按其名称或者简称读音,而不得按字母读音。
23.摄氏温度的单位“摄氏度”的符号℃,可作为中文符号使用,可与其它中文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
24.非物理量的单位(如:件、台、人、圆等)可用汉字与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
四、法定单位和词头的使用规则
25.单位与词头的名称,一般只宜在叙述性文字中使用。单位和词头的符号,在公式、数据表、曲线图、刻度盘和产品铭牌等需要简单明了表示的地方使用,也可用于叙述性文字中。
应优先采用符号。
26.单位的名称或符号必须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不得拆开。
例如:摄氏温度单位“摄氏度”表示的量值应写成并读成“20摄氏度”,不得写成并读成“摄氏20度”。
例如:30 km/h应读成“三十千米每小时”。
27.选用SI单位的倍数单位或分数单位,一般应使量的数值处于0.1-1000范围内。
例如:
1.2×104 N可以写成12kN。
0.00394m可以写成3.94mm。
11401Pa可以写成11.401kPa。
3.1×10-8s可以写成 3lns。
某些场合习惯使用的单位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例如:大部分机械制图使用的长度单位可以用“mm(毫米)”;导线截面使用的面积单位可以用“mm2(平方毫米)”。
在同一个量的数值表中或叙述同一个量的文章中,为对照方便而使用相同的单位时,数值不受限制。
词头h、da、d、c( 百、十、分、厘),一般用于某些长度、面积和体积的单位中,但根据习惯和方便也可用于其它场合。
28.有些非法定单位,可以按习惯用SI词头构成倍数单位或分数单位。
例如:mCi、mGal、mR等。
法定单位中的摄氏度以及非十进制的单位,如平面角单位“度”、“〔角〕分”、“〔角〕秒”与时间单位“分”、“时”、“日”等,不得用SI词头构成倍数单位或分数单位。
29.不得使用重迭的词头。
例如:应该用nm,不应该用mμm;应该用am,不应该用μμm,也不应该用nnm。
30.亿(108)、万(104)等是我国习惯的数词,仍可使用,但不是词头。习惯使用的统计单位,如万公里可记为“万km”或“104km”;万吨公里可记为“万t·km”或“104t·km”。
31.只是通过相乘构成的组合单位在加词头时,词头通常加在组合单位中的第一个单位之前。
例如:力矩的单位kN·m,不宜写成N·km。
32.只通过相除构成的组合单位或通过乘和除构成的组合单位在加词头时,词头一般应加在分子的第一个单位之前,分母中一般不用词头。但质量的SI单位kg,这里不作为有词头的单位对待。
例如:摩尔内能单位kJ/mol不宜写成J/mmol。
例如:比能单位可以是J/kg。
33.当组合单位分母是长度、面积和体积单位时,按习惯与方便,分母中可以选用词头构成倍数单位或分数单位。
例如:密度的单位可以选用g/cm3。
34.一般不在组合单位分子分母中同时采用词头,但质量单位kg这里不作为有词头对待。
例如:电场强度的单位不宜用 kV/mm,而用MV/m ;质量摩尔浓度可以用mmol/kg。
35.倍数单位和分数单位的指数,指包括词头在内的单位的幂。
例如:1cm2=1(10-2 m)2=1×10-4m2 ,而1cm2≠10-2m2。
1μs-1=(10-6s)-1=106s-1。
36.在计算中,建议所有量值都采用SI单位表示,词头应以相应的10的幂代替(kg本身是SI单位,故不应换成103g)。
37.将SI词头的部分中文名称置于单位名称的简称之前构成中文符号时,应注意避免与中文数词混淆,必要时应使用圆括号。
例如:旋转频率的量值不得写为3千秒-1。
如表示“三每千秒”,则应写为“3(千秒)-1”(此处“千”为词头);
如表示“三千每秒”,则应写为“3千(秒)-1” 此处“千”为数词)。
例如:体积的量值不得写为“2千米3”。
如表示“二立方千米”,则应写为“2(千米)3” (此处“千”为词头);
如表示 “二千立方米”,则应写为“2千(米)3” (此处“千”为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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