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用的计量标准装置、测量设备、试验设备及标准物质在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之间进行运行检查,保持其检测/校准状态具有良好的置信度。
一 期间核查的对象:
1建立的计量标准装置,新购的测量仪器设备、试验设备及首次使用的标准物质等;
2测量仪器、设备的稳定性考核结果证明变化较大的;
3经常拆卸、搬运、携带到现场进行检测/校准的测量仪器、设备;
4测量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有可疑现象发生;
5使用频率高的测量参考标准。
二 期间核查方法:
1 采用高一精度等级的计量标准、仪器设备或有证标准物质作为核查标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核查;
2 采用同等精度的计量标准、仪器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比对;
3 选用稳定性好、灵敏度高的样品,在不同条件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重复测量,并采用统计技术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估;
4 采用留样作为核查标准进行核查;
5 每次使用前采用计量标准或标准物质进行自校准。
[ 本帖最后由 qjry 于 2008-1-15 17:0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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