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今年第五期发表了《被测量之值与真值》一文,文中第三部分说:JJF1059—1999之2.11不确定度定义为: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与二、类似,其中“被测量之值”也不是真值“真值”,不能用“真值”来代替。没有“真值的分散性”这个概念。
而我认为:按理是没有“真值的分散性”这个概念。但是,就象运动是相对的道理一样,因为在这个定义中,测量结果是已知的,我们是以测量结果为中心来讨论真值。这样真值就存在于以测量结果为中心的对称区间,这也正应了真值不可知的说法。在这个定义里,我们要说的正是:测得了测量结果的情况下,真值具体在什么位置我们不知道,但它会以一定的概率分布在以测量结果为中心,以不确定度为半宽的对称区间中。在此情况下,相对地说真值的分散性,应该无大错吧?
我们试着在这里用真值代替定义中的被测量之值:表征合理地赋予一些测量结果的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那么不成了在描述这样的一个区间:以测量结果为中心,测量结果存在的区间。
个人观点:国际上的法规,在我们结合我们的国情国产化了以后,要形成自己的体系,要使它在我们的国情下也能自园其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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