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2# 史锦顺 文
有人反感在学术讨论中谈哲学。其实,张口闭口说“真值不可知”的不确定度论,难道不是在宣扬不可知论吗?当然,除极个别人是在宣传不可知论的哲学思想外,大多数人是对问题本身不够理解,是上当受骗。不过,老史这里提醒一句:哲学是回避不了的。自觉的学习应用哲学与逻辑,就会提高识别水平,少上当;进行学术争论,就有底气,有力量;反感哲学,就难免受错误哲学观点的影响,乃至受骗上当。通常是认识肤浅,说话没条理,不能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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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误差等于测得值减真值”,这句话,对,但不全面。误差一词,在实用中,在历史上,都是个泛指的概念,意思是测得值与真值的差距。误差一方面指误差元。误差元是误差理论的基本单元,误差元等于测得值减真值。通常讲的误差分析,主要是对误差元的分析,此处“误差”一词指误差元。当说测量结果的误差或处理仪器的误差时,误差一词指的是误差范围。误差范围是误差元的绝对值的在一定概率意义下的最大可能值。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从1955年到1993年,误差范围称为极限误差;对电表指标,称准确度等级;对许多测量仪器与量具,称最大允许误差。在美国,安捷伦公司与福禄克公司,误差范围就称准确度。(注意:不确定度论说准确度是定性的,不许给出数量;这两大公司到2012年还一直给出准确度的数量。美国人对抗着美国人的不确定度论。)
承认误差元又承认误差范围,才是承认误差理论。不确定度论以误差元的定义来攻击误差理论,是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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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测量的目的是得到被测量的量值。对常量测量来说,被测量的量值,只有一个,称为被测量的真值。因此,常量测量的目的,就是得到真值。
什么是真值?真值是量与测量单位的比值与单位的乘积。复现单位的是基准,基准的值最接近单位的值。因此,要得到极准确的值,要将被测量同基准去比,但有资格与基准比的只有工作基准及一等标准,其他标准与仪器(更不要说实物)没有资格同基准去比。实际上没必要去攀高;满足实用要求就可以了。测量的实际目的是得到准确度够格的测得值。
通常,是用测量仪器测量,其本质是将待测量与低档的标准比。过去的杆秤,比较标准是秤砣。秤砣是五等砝码。
测量时将待测量与标准量进行比较,以确定被测量与选定单位的比值,此比值与单位的乘积就是测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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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测量必用测量仪器,而测量仪器是必须经过计量且合格的。我国计量法明文规定,测量仪器(示教仪器除外)必须计量合格才能出厂,才能出售。任何人使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是在选用测量仪器时就知道测量仪器的指标的,也就是知道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的。这个现实表明,测量前,人们已知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而只要正确使用测量仪器(包括满足测量仪器的使用条件),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就是测得值的误差范围。因此,不经过测得值减真值的操作,测量者在得到测得值的同时,已经知道了误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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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人们得到了完整的测量结果,既有了测得值,也知道了误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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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过测得值减真值的操作,就知道测量的误差范围,这是人类社会的分工的结果,是社会发展的成就。
脱离社会而生活在孤岛上的鲁滨孙,不可能知道星期五造的秤的误差范围。
人们生活在社会中,而不是生活在孤岛上。社会的构成中,有一种部门叫计量部门,计量部门的核心职责是管理测量仪器、量具的合格性。所谓合格,就是测量仪器的实际误差,要在厂家标注的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指标内。在计量中,是抽样测量,就是比较测得值与真值。真值是标准的实际值,用标准的标称值来代换。此代换引入的误差是标准的误差范围,即计量的误差范围。计量的误差范围比被检仪器的误差范围要足够小,小到1/4以下(过去有的取1/3,大了些。频率界取此值为1/10)。
在计量部门,是有标准的,标准的标称值可以当真值用。因此,误差元定义的测得值减真值,在计量部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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