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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发展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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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er 发布于: 2016-8-18 21:53 3920 次浏览 1 位用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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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可分为原始、经典和现代三个阶段。
原始阶段  以经验和权利为主,大多利用人、动物或自然物体作为计量基准。象上述“布手知尺、掬手为升、取权定重、迈步算亩和滴水计时”等,相传在大禹治水时,就使用了“准绳”和“规”“距”等计量器具,秦始皇统一度量衡这一史实大家都知道。古埃及的尺度是以人的胳膊到指尖的距离为依据的,称之为“腕尺”(约46cm),英国的码是亨利一世将其手臂向前平伸,从其鼻尖到嘴尖的距离(1yd=0.9144m);英尺是查理曼大帝的脚长(1ft=0.3038m)英寸是英王埃德加的手拇指关节的长度;而英亩则是两牛同轭,一日翻耕土地的面积(1英亩=4050平方米)。
经典阶段  一个以宏观现象与人工实物为科学基础的阶段,标志是1875年签定的《米制公约》。包括根据地球子午线1/4长度的一千万之一建立了铂铱合金制的米原器;根据一立方米水在在规定温度下的质量建立了铂铱合金制的千克原器;根据地球饶太阳公转周期确定了时间(历书时)单位秒等。
它们形成一种基于所谓自然不变的米制,并成为国际单位制的基础。但是这些宏观实物基准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地点的变动,其量值不可避免地受物理或化学性能缓慢变化的影响而发生飘移,从而影响了复现、保存,并限制了准确度的提高。早在1870年英国物理学家、数学家J.G.麦克斯韦就指出,长度、质量和时间的单位应当建立在原子波长、频率、和原子质量中,而不是在运动着的星体或物体上。
现代阶段  以量子理论为基础,由宏观实物基准过度到微观量子基准。国际上以正式确立的量子基准有长度单位米基准、时间单位秒基准、电压单位伏特基准和电阻单位欧姆基准。从经典理论来看,物资世界在做连续的、渐进的宏观运动;而在微观量子体系中,事物的发展是不连续的、跳跃的也是量子话的。由于原子的能级非常稳定,跃迁时辐射信号的周期自然也非常稳定,因此跃迁所对应的量值是固定不变的。这类微观量子基准,包括1960年用氪86原子的特定能级跃迁所定义的米、1967年用铯133原子特定能级跃迁所定义的秒等,提高了SI基本单位实现的准确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但是,它们仍与某种原子的特定量子跃迁过程有关,因而尚不具备普实性。最好的方案是用基本物理常量来定义计量单位。例如:1983年将米定义为光在真空中在1/299792458秒的时间间隔内所行进的长度,既认为真空中光速作为一个定义值恒为299792458m/s(约30万公里/秒);而长度事实上变成了时间(频率)的导出量。这种定义通过不变的光速给出了空间 和时间的联系,使新定义的米只依赖于目前测量不确定度最小(10-15量级)的频率,从而更具准确性、稳定性、可靠性和普适性。
以上主要是从量的定义上划分阶段,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由于计量在古代是各国独立产生,并作为民族文化和社会制度的一部分继承和发展,直到19世纪,各国使用的计量单位及其进位制度、计量器具和管理措施等彼此差异甚大。计量学长期停留在记述各种计量单位和换算各种关系的阶段上;计量管理工作都是各国、各地区各自为政。随着工业和国际贸易、特别是物理学等实验科学的发展,需要测量的量已从传统的度量衡剧增至上百个。18~19世纪,欧美科学家开始创建一种以科学实验为基础、可在国际上通用的计量单位制。1875年《米制公约》的签订标志着各国计量制度趋向统一;1955年签订《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公约》和1960年第11届国际计量大会(CGPM)通过国际单位制,标志着各国计量制度基本统一和计量学的基本成熟。计量的发展趋势主要沿着两个方面:一是利用最新科技成果不断完善国际单位制及其实验基础,使单位的定义及基准、标准建立在物理常量的稳固基础上;二是推动全球计量体系的形成,逐步实现国际间测量与校准结果的相互承认,以适用贸易和经济全球化进展的需要。
从冶金计量的角度考虑,计量与控制的结合将把冶金计量工作推向一个更广阔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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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ttyn727 发表于 2016-8-18 22:41:31
我国古代计量的基本内容是度量衡,其变化见《中国历代度量衡量值一览表》。
清康熙四十三年(公元1704年),在全国实用统一的度量衡器。康熙亲自主持编写了《律吕正义》,删改了《数理精蕴》。康熙还亲手累定黍尺,以一百粒黍子纵向排列的长度作为清营造尺一尺的长度基准,又以营造尺尺度导出容量基准,“升方三十一寸六百分”(1035毫升),又以营造尺的立方寸的金属的重量作为衡重基准,“赤金每立方寸重十六两八钱”(37克)。这一套度、量、衡三者有相互联系的度量衡制度,主要用于营造和国库收支,称为“营造尺库平制”。
我国古代度量衡单位制,虽有一系列实用单位,但历来没有主单位,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清政府规定:尺度以尺为主单位,容量以升为主单位,衡重以两为主单位,为以后度量衡单位制进一步发展到以基本单位加倍数、分数单位词冠的简明合理的单位制提供了有利条件。
1875年,十七个国家在巴黎签署了“米制公约”,成立了国际计量委员会,设立了国际计量局。此后,美国于1893,英国在1897,俄国在1899,日本在1909年相继宣布兼用米制。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在全世界度量衡逐渐趋于统一于米制的形势下,北洋政府拟议采用米制。恐国人一时不习惯,仿效美、英、俄、日等国本国度量衡制和米制两制兼用的办法,确定营造尺库平制和米制两制并行。
1915年1月,北洋政府大总统公布《权度法》,规定营造尺库平制为甲制,米制为乙制,米制在中国度量衡名称前冠以“公”字,如:“公尺”“公升”“公斤” 等。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继续米制的推行工作,并组织了度量衡标准委员会,在选择推行米制的具体方案时,采用了“一、二、三制” ,即一米等于三市尺 ,一升等于一市升,一公斤等于二市斤的市用制。
1928年7月18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将 “公尺”“公升”“公斤”定为标准制,市尺、升市斤为市用制。
国民政府继《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后,又先后颁布了三十多个法规,推进米制和市用制的推行工作,但由于半殖民地的中国,到处是帝国主义占领区,谁占领就用谁的制度,美制、英制、法制、日制、俄制都用,至1949年全国解放,米制未能推广全国,倒是市用制在大部分省市和商业中逐步通行起来。
解放后,1950年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技术管理局设度量衡处,负责全国度量衡管理工作。不久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度量衡暂行条例》。
1953年,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科技界人士座谈会,讨论米制问题。鉴于度量衡已不能包括温度、电学等许多物理量,建议将度量衡名称改为计量。
1954年,国务院设立计量局作为直属机构。;1955年,国家计量局正式成立,统一管理全国计量工作。
195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公制为我国基本计量制度,正式采用十两为一斤的市制(中医用药暂缓仍用十六两制,至1977年才改革)。国务院第54次会议决议,将国家计量局改为国家科委计量局。
1962年国家科委制定“1963年—1972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量列入国家重点项目之一。计量基准、标准定为十大类76项214种,要求前5年建成126种,后5年建成49种,要达到当时的国际水平。
1965年,国家科委将计量局分设为国家科委计量局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1970年,国家科委和中国科学院合并。国家科委计量局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均属中国科学院领导。
1972年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标准计量局。
1977年,我国正式参加国际米制公约组织。同年,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 》.其中规定了我国要逐步采用国际单位制 。
1978年,经党中央批准,成立国家计量总局与国家标准总局。计量总局由国家科委代管。同年成立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和国际单位制推进委员会。
1980年,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国家计量总局联合颁发《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1981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名称与符号方案》;
1982年,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国防科委发出《关于加强厂矿企业计量工作的意见》;国家计量总局改为国家计量局归口经委。
1983年,国家经委、发布《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施行)》。
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以国发[1984]28号文件发布了《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同年,国家计量局颁发了《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办法(试行)》。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自1986年7月1日起实施。我国计量工作从此进入一个有法可依的新的时代.  
1987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1988年3月 国务院决定在原国家计量局、国家标准局和国家经委质量局的基础上,组建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8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定“方案中,规定了计量管理的职责;
,?2001年4月经国务院决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自1985年至2002年,国务院发布的计量行政法规5部(另8个附件),地方人大颁布的地方计量法律、法规23个,计量行政管理规章和有关文件16个方面173个,就计量单位、计量基、标准,计量器具、标准物质、计量检定印、证、许可证、计量技术机构、计量人员、计量授权、仲裁、执法、收费,企业计量管理、市场计量管理及专项计量器具、辐射计量管理等做了一系列规定,可以说计量管理法律法规是我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中是最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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