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记录,无可厚非。将观测到的数据直接记录在纸质记录中,无论是记录人还是核验人,发现错误可以及时划改,并加盖印章以示负责。能够保留划改痕迹,这是纸质记录的优点。之所以要加盖印章,是为了追溯划改的责任人。而电子记录则不同,它无法保留修改的痕迹。所以它只能靠控制不同角色人(检定/校准、核验、主管)的编辑、修改权限,以及进行只读化处理或加密处理后归档,来保证记录的真实可靠。也就是说,在网络信息化的数据流转过程中,核验员发现错误是无法修改的,只能退回原始数据的录入人员进行修改后再提交核验。这样的流程控制是无需再保留纸质原始记录的。我个人认为,如果所形成的电子记录不能控制角色的编辑和修改权限,也就是说,无法识别错误的数据究竟是检定员录入错误,还是核验员修改所为,则纸质记录必须保存。因为电子记录无法保留修改的痕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