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5# Enalex
现在见到的国际上给出的不确定度,大体有两种。
第一种,仪器的不确定度
美国安捷伦公司与福禄克公司,公开说明过,作为测量仪器指标的不确定度,就是“accuracy”,也就是准确度、误差范围、最大允许误差。这叫“测量仪器的不确定度”。测量仪器的不确定度,一定要包括系统误差与随机误差的全部。这样,实测的偏差(deviation,测得值减标准值)的绝对值,一定要(或说以95%的概率)小于测量仪器的不确定度,否则就是不合格。显然,这种“仪器的不确定度”,不是该校准证书上的不确定度,而相当于校准证书上
格。写了“不确定度”却不是“仪器的不确定度”,而写的“规格”才是“仪器的不确定度”。 如果不这样理解,这个“校准证书”是没法面世的,因为若把此处的不确定度看作是“仪器的不确定度”,那就等于宣布仪器不合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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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校准的不确定度。
用误差理论的语言来说,就是确定测量仪器误差时的误差范围。这有两种看法。
A 仅仅包括计量标准及其附件的误差范围,与被捡测量仪器的性能无关。1992年以前,计量界要求检定的资格是:标准的误差范围必须小于被捡仪器误差范围的1/3以下。
B 推行不确定度后,要求评定“校准不确定度”,其实质是标准的误差范围加上被捡仪器的随机误差(重复性、分辨力等)。
误差理论时代的合格性判别公式为
|Δ|≤ MPEV – R(B) (1)
|Δ|是实测偏差(测得值减标准值)的绝对值。R(B)是标准的误差范围。
当今标准文件的合格性判别公式为
|Δ|≤ MPEV – U95 (2)
这里的不确定度,可称“合格性判别的不确定度”,要求U95≤MPEV/3.
由于U95远大于R(B),实际工作有些就不能干了。例如数字式频率计、游标卡尺等无法检定。我认为(1)式合理;而(2)式错误。把被检仪器的性能算在检定装置上,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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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理解的“校准”,不是合格性判别,而是为了获得修正值。也就是确定被校仪器的系统误差。因此这个不确定度可叫做“系统误差的不确定度”。我认为,“包括标准误差与测量仪器随机误差”的不确定度,可以当作修正时的根据。如果测得的偏差的绝对值远大于不确定度,可修正;如果不确定度大于偏差绝对值或不确定度比偏差绝对值小不了多少,则不该修正。对测量仪器,由于测量点极多,我不赞成修正。要求高,就用高档仪器。修正,可比作是补衣服。当代不必了。大生产,“修正”不便于管理。事实上,生产线上,不能搞修正。我搞一辈子计量与测量,没搞过一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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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传的资料,表中的不确定度,大概是第二种不确定度,即被要求U95≤MPEV/3.的那个“合格性判别的不确定度”。表中的“规格”就是MPEV,都满足不确定度小于规格的三分之一。(零点的不确定度不必要求。)美国人的“合格性判别的不确定度”相当稳定,我看不像是包含仪器的随机误差的不确定度,倒像是所用标准的不确定度。难猜。标准的资格,放在校准证书中,没劲。能用作修正的根据吗?我怀疑。因为它不包含特定点的随机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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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一个不确定度有多种,还得猜。好一个添乱的不确定度!
了解一下国外情况,还是有意义的,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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