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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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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xin 发布于: 2016-8-22 19:08 2152 次浏览 1 位用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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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场所和环境实施控制和管理,使环境条件满足检测工作要求,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有效。
2.适用范围
    实验室工作范围内需要进行控制的环境和场所。
3.职责
3.1 实验室主任和总工程师负责批准环境和设施配备方案。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环境和设施配备方案的审核、验收。
3.3 综合管理室组织实施环境和设施配备和验收。
3.4 质量负责人负责环境条件的符合性检查。
4.工作程序
4.1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电源、水源、照明、温度、通风等设施配备和更新改造申请,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制定详细的环境和设施配备方案。
4.2 技术负责人对环境和设施配备方案进行可行性审核,通过后报实验室主任和总工程师批准。
4.3 环境和设施配备方案经批准通过后,由综合管理室按照SYZL-CX-07《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管理程序》的规定组织实施,完成后由技术负责人验收。
4.4 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环境和设施配备方案进行验收,建立设施档案,验收人员填写验收记录,报实验室主任和总工程师批准后投入使用。
4.5 综合管理室收集、整理环境和设施配备过程中产生的方案、记录及相关资料,交资料管理员按SYZL-CX-12《记录管理程序》的规定存档。
4.6检测人员对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在检测过程中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并填写监控记录。
4.7 质量负责人组织质量监督员对设施和环境的符合性进行定期和日常监督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组织解决,重大问题报常务副主任处理。
4.8 设施和环境要求
4.8.1 实验室设备的安置应符合相应的防潮、防尘、防震及水平等要求,可能相互影响的设备,要采取隔离措施。
4.8.2 对环境温度、湿度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检测项目,在测试开始前检测人员应对环境条件进行检查。
4.8.3环境条件达到规定要求才可进行测试,否则需进行调整。检测人员应在原始记录中记录环境条件。
4.8.4 检测过程中如环境条件发生改变达不到规定要求,检测人员应立即停止检测工作,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需要维修时按照SYZL-CX-23《设备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4.9 有环境条件要求的检测场所应标挂限入标志,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
5.支持文件
1) SYZL-CX-07《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管理程序》;
2) SYZL-CX-12《记录管理程序》;
3) SYZL-CX-23《设备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实验室的内务管理,保证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工作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内务管理。
3.职责
3.1 常务副主任负责实验室内务管理。
3.2 综合管理室负责组织内务管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3.3 各部门负责所在工作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环境卫生。
4.工作程序
4.1 内务管理要求:
1) 禁止在试验室内进行与检测工作无关的活动;
2) 试验室内禁止存放与检测工作无关的用品;
3) 实验室所有工作区应保持清洁、卫生;
4) 有限入标识的场所,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
5) 门窗、玻璃明亮,地面干净、工作台、物品柜摆放整齐;
6) 供电、照明、空调等设施整齐、完好、无缺损;
7) 仪器设备无油垢,防尘罩齐全,附件摆放整齐;
8) 被检样品摆放有序。
4.2 工作程序
4.2.1 综合管理室负责确定并标示内务卫生维护区责任人。
4.2.2 责任人每日上班后清扫、擦拭地面、门窗、工作台面;下班前清理、归整当日工作所用工具、设备、物品。
4.2.3 各部门负责人每日下班前检查本室内务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2.4 每周各部门负责人安排对本部门范围进行一次清扫。
4.2.5 外部人员进入检测工作区,需到综合管理室办理相关登记批准手续,有相关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4.2.6 综合管理室对内务管理实施日常监督,常务副主任不定期组织检查,填写《内务管理检查记录》。
4.2.7 综合管理室整理、保存监督检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记录,定期交资料管理员存档。
4.3  实验室每2个月统一安排一次内务清理,全体人员参加。
4.4  在内务维护过程中发现环境设施缺损,应及时报告实验室领导处理。
5.记录表格
《内务管理监督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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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人评论

沙发
2支棒棒糖 发表于 2016-8-22 21:12:39
1.目的
    保证实验室人员、环境、设备及文件资料的安全,使各项工作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内部人员、仪器设备及试验场所安全事务的管理。
3.职责
3.1 常务副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3.2 综合管理室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
4.工作程序
安全保护工作范围包括:
            1) 防止火灾;
            2) 防止触电;
            3) 防止机械伤害;
            4) 防止毒性伤害;
    5) 防止失盗。
4.1  防止火灾工作程序
4.1.1综合管理室在设计研究院统一安排下,负责实验室消防器材的设置、定期检查、更换和使用培训。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器材移动位置或挪作他用。
4.1.2综合管理室与各检验室配合,经常性检查配电设施,注意高负荷导线的接头、开关触头的发热情况,消除隐患。
4.1.3汽油和其他易燃化学试剂由综合管理室材料管理员统一存放保管,经常务副主任批准方可领取和使用。
4.1.4燃气设备点燃或电气设备通电后,必须有人值守,人员离开必须切断气源或电源。
4.1.5每日下班前,综合管理室负责监督切断实验室总电源。
4.2  防止触电工作程序
4.2.1实验室所有电气设备均应按规定连接接地保护导线。
4.2.2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经常检查电气设施、仪器设备和电气工具的电气绝缘是否符合要求。
4.2.3 电气设备、工具的使用,除操作者以外,至少有一名监护人。
4.2.4 检测实施现场的检验员和辅助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检验室主任或主检验员的统一操作指令,协调动作,防止误操作。
4.2.5检测人员在检验操作中要注意防止由于被检样品的电气绝缘损坏而发生触电事故。
4.2.6使用高压试验装置进行电气绝缘强度试验时,必须注意试验区域的进入控制,以及试验人员的人身防护。试验前,检验室主任负责关闭试验区房门,悬挂禁入警示牌;需人手持试验棒的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穿戴个人绝缘防护用具。
4.3  防止机械伤害工作程序
4.3.1样品和设备等重物的装卸、起重、搬运由综合管理室统一组织,专人指挥。起重和搬运机械不许超载使用。
4.3.2按4.2.4的规定,防止被检电动机械和检测设备造成试验人员机械伤害。
4.3.3综合管理室和检验室配合,经常检查燃气罐、空气压缩机等压力容器的压力指示计、阀门、压力控制装置是否正常、完好,防止发生过压爆炸事故。
4.4  防止毒性伤害工作程序
4.4.1化学试剂的购买、储存、保管,由综合管理室指定专人负责。
4.4.2 废液、废气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法规的规定。
4.4.3 理化试验操作过程中,检测人员应注意排风柜和排风机的使用,防止有毒、有害烟尘、气体的危害。
4.5   防止失盗工作程序
4.5.1综合管理室负责试验工作区大门和样品库门锁的管理。各部门负责各自的检测、办公、档案、仪器、计算机房间门锁的管理,注意人离门锁。
4.5.2 下班锁门前,应确认房间窗户关闭、上锁。
4.5.3 非实验室人员进入试验、办公工作区和样品库,需经实验室领导批准,并有实验室人员陪同。
4.5.4 送达实验室的样品,没有实验室领导批准,不准放置户外。
4.6   一旦发生危及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呼救,及时采取可能的救护措施,并注意保护好现场。
5. 记录表格
    《安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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