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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根据检定规程开展校准,CNAS-CL01的5.4.3、5.4.4可以删减否? [打印本页]

作者: lisi    时间: 2016-8-16 21:48
标题: 根据检定规程开展校准,CNAS-CL01的5.4.3、5.4.4可以删减否?
我们依据检定规程开展校准工作,cnas-CL01的5.4.3、5.4.4在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中可以删减否。
作者: 蔡春晖    时间: 2016-8-17 00:18
作为校准实验室,很难避免用到非标方法的。而且CL01的条目,还是尽量保留好。
作者: 3266364gxf    时间: 2016-8-17 01:50
  如果楼主单位的确完全依据检定规程开展校准工作,不开展无检定规程以外的校准项目,CNAS-CL01的5.4.3、5.4.4在质量手册中就可以减,但尽量不要删,而程序文件则可以没有。质量手册的5.4.3和5.4.4条要求可作如下描述:
  5.4.3条“实验室制定的方法”应明确规定:本实验室完全执行国家检定规程开展校准工作,承诺绝不开展国家无检定规程的校准项目,因此本条款规定的实验室制定的方法要求,本实验室予以剪裁。
  5.4.4条关于“非标准方法”的要求可这样规定:本实验室拒绝接受顾客要求的标准方法(国家检定规程)未包含的一切校准项目,不存在非标准方法的制定与使用、管理等工作,因此不存在非标准方法使用前的确认活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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