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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仪器降级使用,需要重新获得校准证书吗? [打印本页]
作者: wangwu 时间: 2016-8-30 19:23
标题: 请教:仪器降级使用,需要重新获得校准证书吗?
我司一台仪器经检定,结果不能符合出厂的准确度等级,所以检定单位出具了检定结果通知书,检定结论为不合格,附检定数据。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还是能符合我们使用要求的,因此想降级使用。
请教各位大虾,是直接保留检定结果通知书留底备查好?还是再次送检定单位去校准,获得校准证书留底备查比较好?
作者: 3266364gxf 时间: 2016-8-30 20:26
谢谢各位的答复。
该仪器是最大测量范围为1MPa的0.05级的数字压力计,现在实际数值只能满足0.2级,是负误差,工程师认为可以降级。对于证书的纠结是怕与客户交流时难以说明,而检测单位由于某些原因,也无法将检定证书改为校准证书,即使出钱也不肯,所以就想再次送校,要求出具校准证书,那样最终判定再由工程师认可的话可以免除从客户等方面来的麻烦。不知道是不是其他单位也有类似的情况。
作者: buffona 时间: 2016-8-30 21:05
自己计量确认合格,还是可以用的,贴黄签。
作者: vooper 时间: 2016-8-30 21:36
一般来说检定规程是没有降级使用一说的,合格就是合格,不合格就是不合格。即便有少数检定规程规定可以降级,那也仍然是“医生”(检定/校准人员)给测量设备的“体检结果”。至于是否对其“发聘书”(允许使用)仍是招聘人员(计量确认员)说了算。现场应由计量确认员签发计量确认标识,检定结果仍然需要存档备查。正如人不能拿着体检报告去上岗而必须拿着上岗证或聘书上岗一样,测量设备不能凭检定/校准报告投入运行而必须凭计量确认标识投入运行。不过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合格证等同于“体检合格证”+四个方面强检范围的“上岗证”。
作者: everloses 时间: 2016-8-30 22:06
不是所有仪器都有“降级使用”这个说法的,要具体看检定规程上有没有说明,据我所知像温控仪表,电类仪表之类的就没有说降级的,合格就是合格,不合格就是不合格。检定机构既然出了不合格报告,就说明相应的检定规程没有“降级使用”这个说法。不过报告上附了数据,那就可以按照二楼所说的那样办。
作者: 57830716 时间: 2016-8-30 22:07
可以校准,只要符合你们自己的使用要求即可。
作者: spiegesq 时间: 2016-8-30 22:39
降级要看是什么情况。如果检定结果已达不到《检定规程》所规定的最低准确度级别,则不能降级。根据楼主所说的情况,可以采取另一种方式:如果被检器具达不到原准确度级别,降低一个准确度级别仍可以满足使用要求,送检单位可以向承检机构声明,可以按*.*级作为合格与否的判据,承检机构仍可以据此出具《检定证书》,在检定结论中应写:“所检项目符合*.*级准确度要求,允许作*.*级……使用。”张贴“限用”标识。
作者: 2支棒棒糖 时间: 2016-8-30 22:56
回复 2# 规矩湾锦苑
明白了,谢谢
作者: ttyn727 时间: 2016-8-30 23:02
降级使用是测量设备“是否可用”的裁定,相当于用人单位对受聘人是否发“聘书”的认定。计量检定和校准是对测量设备“是否合格”的裁定,相当于医院对受聘人签发的体检“健康证明”或身体残疾状况的“体检报告”。
某件测量设备“经检定,结果不能符合出厂的准确度等级,所以检定单位出具了检定结果通知书,检定结论为不合格,附检定数据”,这就是“医院”对该测量设备给出了“体检报告”,并给出了“残疾”程度的数据。“再次送检定单位去校准”仍将是这个“体检报告”,再次送检定单位去校准是没事找事,完全没有必要。
“根据实际情况,还是能符合你们使用要求的”,说明该测量设备的“残疾”程度并不影响其“拟聘岗位”的“岗位标准”要求,仍可“受聘上岗”,是否发“聘书”就是你们自己的事了。按GB/T19022国家标准规定,这就是计量确认。计量确认由你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书面授权的计量确认员承担。计量确认员可签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而将作为“体检”结果的检定结果通知书留底备查。为了与检定合格的同种类测量设备相区别,可以由计量确认员签发“限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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