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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种情况能不能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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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H
时间:
2016-8-30 20:09
标题:
这种情况能不能建标?
如果所建标准中的标准器具是外借来的能不能通过建标?
作者:
57830716
时间:
2016-8-30 20:45
是的,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就干脆不提,什么租借、合同,付费发票等都是在自找麻烦,让评审员为难。
作者:
快乐.每一天
时间:
2016-8-30 22:02
应该是可以的
作者:
wsm123123
时间:
2016-8-30 22:42
考评员可以要求建标单位出示相关证明,如租借合同、发票等。以确定标准器
是否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作者:
lkamxmk
时间:
2016-8-30 22:44
产权不是我们单位的,可是长期存放在我们单位呀!稳定性什么的可以掌握。
作者:
lillian0630
时间:
2016-8-30 23:21
协调应该可以
作者:
cy4080
时间:
2016-8-31 00:10
肯定不行,但是实际情况是很多这样做的
作者:
一条龙
时间:
2016-8-31 00:11
这是不可以的。如果设备可以借用(兼用),那么人员也可以借调,实验室也可以借用,这样的建标还有什么意义?
建标的规定中没有明确涉及这个问题(可能是原来根本就没有这个问题),执行中是否可行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作者:
spiegesq
时间:
2016-8-31 00:14
好象不行吧。主标准装置的产权不是你的,你如何控制其计量性能的稳定性等等
作者:
2支棒棒糖
时间:
2016-8-31 00:15
这个是可以的,只要规定里没有限制的都是允许的,租的借的都是可以的,只要能满足考核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就可以了。
作者:
tgboler
时间:
2016-8-31 00:24
你不主动告诉考评员标准器是借来的,他应该不会问它的归属问题。用它建标应该问题不大,等有条件后买了标准器做相应的变更申请。
作者:
gooobooo
时间:
2016-8-31 00:25
标准器证书不能开外单位的,否则肯定过不了!!!
作者:
dzlqsq
时间:
2016-8-31 00:27
1033中对标准器具的产权有要求吗?考核时不会要提供产权证明的吧!
作者:
nshukwrd
时间:
2016-8-31 01:00
这个真没规定。不过,我觉得考评员可以把握。考评员可以凭自己的理解来执行‘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配置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这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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