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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量具校准获得误差后是否必须加修正值使用? [打印本页]

作者: zhoujingli    时间: 2016-8-30 18:24
标题: 量具校准获得误差后是否必须加修正值使用?
各位量友,请教一个问题,量具在校准后获得了误差,而这个量具是用于测量某工件尺寸的,工艺要求100mm±5mm即为合格,校准结果误差+1mm,实际使用中该如何处理?是加修正值使用还是直接使用显示值?现实中加修正值使用太麻烦,而直接使用显示值的话容易带来误判的风险。不知该怎么办好,如果直接使用显示值这样做可以吗?有什么规范文件支持吗?或者有什么限定条件吗?谢谢各位量友了!
作者: 爱上阿南    时间: 2016-8-30 19:31
100mm±5mm是工艺对被测件的要求吧。可以学习下GRR,如果测量设备的误差小于被测量件误差的1/10,我们就认为该测量设备能很好的控制被测量件的误差。
作者: 流氓插件    时间: 2016-8-30 23:13
如果工作计量器具的稳定性远没有准确度高,修正毫无意义,一般只有做标准件的计量器具,稳定性高,才能加修正值使用。
作者: nshukwrd    时间: 2016-8-30 23:18
要看是什么量具,+1mm的误差是哪个测量点的,如要修正,只有使用该测量点才能修正,好像不太可能
作者: 一条龙    时间: 2016-8-30 23:20
谢谢,是MSA里的要求吗?其他量友还有什么高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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