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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校准证书是否该给建议有效期 [打印本页]

作者: wondows    时间: 2016-8-30 16:49
标题: 校准证书是否该给建议有效期
校准证书我知道按照规定是不应该有建议有效期的
如果不写企业会自觉根据自身使用情况按周期送检吗。
作者: gxf3266364    时间: 2016-8-30 19:15
CNAS这条规定挺奇葩的,我看国外的校准证书大多都有建议复校日期。你让用户自己定校准周期是可以的,但很多用户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定,这时候给出建议复校日期对用户就有指导意义。
作者: chaojiwantong    时间: 2016-8-30 19:53
我看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上说,通常不给出复校时间间隔,但是在客户未要求给出的情况下给出复校时间间隔,这不为过。但是按CNAS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客户未要求给出的情况下给出复校时间间隔,这就是种过错了。
作者: 2支棒棒糖    时间: 2016-8-30 21:23
校准证书一般不给有效期;如用户有要求,可以给出有效期,但好像需要进行计量确认,给出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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