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特信计量检测服务平台_计量管理软件

标题: 保存原始检定记录的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winteer    时间: 2016-8-30 19:31
标题: 保存原始检定记录的规定
原始检定记录应保存几年,那里有规定阿?
作者: everloses    时间: 2016-8-30 21:00
作为计量技术机构对外出具证书的原始记录可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企业内部的原始记录应根据产品的要求来定,我公司一般保存5年,军工产品要求终生保存,核电产品要求30年。
作者: gooobooo    时间: 2016-8-30 21:03
JJF1069要求一般应保存两个周期
作者: ttyn727    时间: 2016-8-30 23:2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3月23日颁布。其管理办法第30条中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欢迎光临 耐特信计量检测服务平台_计量管理软件 (http://weblims.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