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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相对误差的正负号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caixin    时间: 2016-8-18 17:44
标题: 相对误差的正负号问题?
记录中测量结果用相对误差表示的时候,用0.11%,还是+0.11%?
省略成0.11%就不对吗?
作者: 蔡春晖    时间: 2016-8-18 18:15
可能是误差方向问题。
作者: wsm123123    时间: 2016-8-18 19:10
这就要问这位评审专家了,呵呵,可以请教一下他,哪个标准、规程、规范或教科书有在正数前面必须加“+”号,不许省略“+”号的规矩,个人的见解可以参考,但不足为据。
作者: 57830716    时间: 2016-8-18 20:04
在数学计算中符号“+”可以省略,0.11%就是+0.11%,-0.11%的“-”号则不能省略。
作者: 2支棒棒糖    时间: 2016-8-18 20:05
  1+2的中间的符号含义是运算符号“加”号,不是正数前面的“正”号,指的是“正1与正2相加”。事实上,在这个加法运算式中的两个加数正1和正2的正号“+”均被省略了,但计算符号“加号”不能省略,没有了计算符号的两个数字的相互关系也就无从谈起了。楼主所说的“+”号场景说得再清楚不过了,“用0.11%,还是+0.11%”这里的“+”号不是加法运算符号而是数字的正负的正号,正号是可以省略的。
作者: tgboler    时间: 2016-8-18 20:27
最近查了一些资料,确实没有看见正误差的“+”号不能省略的规定,但同时也没有看到任何权威官方的规定说正误差的“+”号可以省略的规定。正数与正误差不是一个概念,前者是一个标量,是以零数值为参考点的标示量,而后者并不都是表示标示量,而且是带有方向物理意义的数值差,也并非都是以零作为参考点,或者表示的是矢量。例如:刻度0.1这一点的标称值可以认为这是标示量,可以不带“+”号。但如何是说零点的误差是+0.1,这可不是标称示值,与前者的物理意义完全不同。如果不带“+”号,尽管这是两数值的差,但我也可以认为这是误差的绝对值、重复性、变动性、波动性、均匀性,或者是不确定度等等这些不含方向物理意义的值。又比如:时区的规范表示,都不可能将“+”号省略,其物理意义是表示时间的早与晚,省略“+”号则表示的是时差。“+”在这里是有其特定的物理含义的,是不能随意省略的。

作者: 一条龙    时间: 2016-8-18 20:59
这说明你的业务十分到位,做的好找不出毛病,同时也给评审专家带来难题。
改吧,不改不过关,我一直改了10来年。据说考核我的专家所在单位被上级考出40多个问题~~~~~~~~
作者: gooobooo    时间: 2016-8-18 21:05
在数学计算中符号“+”可以省略,0.11%就是+0.11%,-0.11%的“-”号则不能省略。

这个说法不妥吧,1+2这个算术计算中+可以省略吗?不了解具体情况、不清楚当时场景还是不下结论好
作者: esky520    时间: 2016-8-18 21:34
1、有人说“在数学计算中符号“+”可以省略,0.11%就是+0.11%,-0.11%的“-”号则不能省略。”   既没有说“+”是正号,也没说“+”是加号,这样说欠严密, 而+0.11%是一个单独的数,不在数字运算中,这句话前后逻辑上也欠妥,所以说这种说法不妥,我说了1+2中+就不能省略,怎么就搞笑了?

2、先生说我说别人搞笑,我不记得有这事,请教先生,我什么地方说别人搞笑了?

3、要客观,情绪化容易出错
作者: 飞翔de希望    时间: 2016-8-18 21:57
那为什么评审专家在查看检定记录时提出要在0.11%前加上+呢?我以为相对误差必须带±号呢!难道是检定记录有这规定?
作者: cy4080    时间: 2016-8-18 22:15
我认为先生闹出这种“笑话”,很可能是听不确定度论宣贯的结果。所谓的“宣贯”,很多地方,为了否定误差理论的正确作法,为了宣扬错误百出的不确定度论,于是就颠倒黑白,说假话,讲歪理。所以我说不确定度论的最大害处,是对一代人的思想方法的不良影响。

不知先生参加了那一次或那几次“宣贯”?授课老师是谁?讲的什么内容?可否举例说明,那个宣讲老师“颠倒黑白,说假话,讲歪理”?
作者: darny    时间: 2016-8-18 22:25
  关于史老师所说的“不确定度论宣贯……为了否定误差理论的正确作法,为了宣扬错误百出的不确定度论,于是就颠倒黑白,说假话,讲歪理”我也同样有不同看法。不确定度理论从来没有否定误差理论,不确定度理论是与误差理论并行的计量学基础科学理论,各自从不同侧面量化表述测量活动及其测量结果品质,误差和不确定度也是量化描述测量活动及其测量结果的质量好坏的两个不同参数。因此,它们之间是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关系,并不是相互否定、相互对立的关系,不是真与假、黑与白的相互颠倒的关系。
  测量结果的完整表达方式是:Y=y±U,k=2。注意不要遗漏包含因子k的大小,如果遗漏了k,就完全有理由理解为是被测参数的名义值与上下控制限的表述,而不是测得值与扩展不确定度的表述。在测量结果的完整表达方式中,扩展不确定度U前面的符号“±”,既不是加减符号也不是正负号,而是一个表达所属关系的符号,意思是扩展不确定度U属于测得值y,U属于y的“可信性”计量特性,表达y的可信性或称为可靠性参数大小是U。可信性只是一个范围宽度,没有正负号,测得值的可信性也不能与测得值自身大小相加减。
作者: ttyn727    时间: 2016-8-18 22:40
  先生说人家“搞笑”,本帖你自己却确实“搞笑”了。什么是正负号,什么是加减号,中学生都应该明白。单独一个数据,前边的符号是正负号;而两个数据连起来,中间的符号,“+”表示“加”运算,“―”表示“减”运算。人家讨论的是“正号能否省略”,你怎么扯到“加号能否省略”上去?
          我认为先生闹出这种“笑话”,很可能是听不确定度论宣贯的结果。所谓的“宣贯”,很多地方,为了否定误差理论的正确作法,为了宣扬错误百出的不确定度论,于是就颠倒黑白,说假话,讲歪理。所以我说不确定度论的最大害处,是对一代人的思想方法的不良影响。例如,测量结果的表达:
                   Y=y±U95                                             (1)
          十分明白,测得值y与扩展不确定度的连接符号“±”就是表示或“加”或“减”的运算符号。而不确定度的一些宣贯者,却说U95不能与测得值相加减。这就否定了“±”号的“加”“减”运算的功能。规矩湾先生对(1)式的曲解,就出自对“±”号功能的错误理解。他这次回帖,是正确的,是明白话;但他也有时糊涂,甚至说,(1)式的“±”仅表示分隔。我认为你们二人都是上了不确定度论的当。否则没法解释为什么一个科学工作者,一个同数据打交道的计量人竟时不时地看不清正负号与加减号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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